启东市第一中学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方案
发布时间:
2016-09-22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制度改革,完善学校督导机制,发挥教育督导责任区职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动区域教育内涵发展,根据江苏省教育厅《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江苏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评估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启东市教育局督导室对学校工作的督导情况,特制订我校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意见的建议和问题整改要求的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陈仲刘,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中的全面工作,重点抓好教育督导评估中的管理、德育、经费、协调等工作
副组长:宋凯东,重点负责抓好督导室的具体及日常管理工作
副组长:高德群,重点负责抓好德育及德育管理的督导工作
副组长:薛 健,重点负责抓好后勤管理的督导工作
组员:各处室负责人
联络人:朱海兵
二、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措施
1.学校要积极配合责任区督学对学校工作的随访督导,依据督导内容,向责任区督学提供学校工作相关方面的档案材料,并接受督导小组的提问,向督导组做出解释和说明。
2.学校工作每一个方面要求各相关负责领导及时整理材料,要存档,能够体现学校工作发展方面的情况。
3.建议督导能够对学校工作进行全面的督导,这样能够及时发现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方面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更好地促进学校发展。
4.在督学对学校进行随访督导期间,所有领导小组成员不得请假,要及时将自己负责方面的学校工作进行梳理,为督导组提供相关材料。
三、问题整改要求
1.对于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学校要召开领导组会议,研究问题存在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由校长牵头,将具体问题细化。
2.将细化后的问题,责任到人,分包领导负责解决;对于疑难问题由领导组共同策划解决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
3、处理意见问题期限为1周,并召开领导小组反馈。
4、整改问题结果及时向责任督学反馈。
启东市第一中学
2016年9月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