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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第一中学学生请销假制度(修订)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明确请销假制度的权限和责任,进一步规范学生请销假行为,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请假条
使用政教处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事由按学生实际情况填写。病假需要医务室、班主任、生管三者确认签字;事假需要班主任、生管确认签字。
第二条 出校
学生凭签字确认的请假条到东门卫室如实登记,等候家长来接,期间不得离开门卫室。家长签字确认后才可放行出校。缺签字的,东门卫不得放行。
第三条 学生请假期间
宿舍有缺席的,午休及晚就寝前舍长到生管处及时报备。舍长不在的,按床位次序替补为报备人。
第四条 请假返校时间
请假学生返校时间:春冬季下午14点前,夏秋季下午15点前。特殊情况(如错过返校时间,遗失假条)必须由班主任确认。
午休期间12:00-13:00请假返校学生不进校,等午休时间过后北门卫登记办理销假手续。
第五条 请假返校程序
家长与学生在北门卫处进行返校登记后,一同进校到生管处签字销假。生管将销假情况拍照反馈给班主任。学生销假完成后返回教室,家长由北门离校。
走读生请假返校北门卫处登记后,经班主任确认后学生进校。
第六条 进教室
班主任接生管反馈后,第一时间确认学生坐进教室。
启东市第一中学政教处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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