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处置能力,维护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宋凯东
副组长:赵裕花、陆健、陈志慧
组员:朱寒忆、宋辉、陈冬冬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小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1.通讯联络组
组长:赵裕花、陈志慧
组员:朱寒忆、宋辉(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学生,报险救灾,接待外界采访。)
2.灭火行动组
组长:陆健
副组长:朱寒忆
组员:周建飞 范红红 陈锋 徐忠 陈烨 姚丹华
实验室:翟少林
宿舍:宋辉
高一:陈铤
高二:李岳
高三:朱寒忆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3.疏散引导组
教学楼组长:管晓辉 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宿舍楼、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宿舍组组长 陆盛杰 成员:宿舍管理员负责学生宿舍各楼层学生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
图书馆组长:庄宇 成员:图书馆馆长、管理员负责图书馆各处的消防安全与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与逃生。
科学楼组长:秦利金 成员:信息员、实验员负责科学楼各处的消防安全与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与逃生。
4.医疗救护组
组长:胡卫平
组员:卞汉群 袁美琴 施松 钱海霞(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三、灭火工作预案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上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启东市第一中学发生火灾,地址在江海南路158号,请迅速前来扑救联系电话为**报警人电话**”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2、学校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在消防大队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消防责任人和在校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师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以班为单位清点人数。
A.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B.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C.高层着火疏散时较为困难,因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安全撤出,切忌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D.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A.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阴的物资。
B.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料、高级仪器、珍贵文物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扑救,初起火势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的起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临近所有灭火器材,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6、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后的调查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保安组、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医务室应备好止血药、硼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四、相关责任
1、领导小组组长不在场,由副组长或现场最高行政职务任现场指挥。
2、相关人员不在场,由现场指挥临时指派火灾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事故处理时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危急情况下可先斩后奏。
3、学校其他教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如不尽责尤其是见死不救的有关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4、凡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火灾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火灾事件记录的内容向校长汇报,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7、报告内容: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五、相关电话
领导小组组长电话:13962901000
火灾报警:119
救护:120
公安局报警中心:110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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