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第一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
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等通讯工具,及平板、MP4、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入校。
第二条
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均作为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
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
在校园内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的根据《启东市第一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开除(试读)处分,并实施7天内停课,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第六条
各位家长要和孩子认真学习本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家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位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正确引导,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成长进步的良师益友。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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