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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启财行[2015]1号文件精神,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公车:凭文件通知、出差审批单报销实际发生的费用(含限额食宿费、公务费、资料费等)。不提供用膳的,可以领取每天100元的伙食补贴。
二、客车:启东市以外,凭文件通知、出差审批单报销长途车票、限额住宿费、会务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可领取每天80元的交通补贴,不再报销市内车票(含打的票)。不提供城市间客车机打车票的,一律不享受交通补贴,也不可报销来回的车费。文件通知注明不提供用膳的,还可领取每天100元的伙食补贴,提供用膳的,不享受该项补贴。
三、私家车发生的费用一律不报销,本市内发生的车费凭市内公交车票,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一律不报销打的车票。
四、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住宿费等费用。
五、南通市以外的出差培训,必须有教育局签字盖章。
附:出差审批单.xls
启东市第一中学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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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第一中学2015年部门预算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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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第一中学寄宿生用品中标公示(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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