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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第一中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启东市第一中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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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2-2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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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启东市第一中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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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第一中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启东市第一中学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就启东市第一中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进行自行采购询价(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维修保养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启东市第一中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详见附件《启东市第一中学消防设备清单》。

1

 

 

说明:

一、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4800元,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或与之相关的内容

3、投标供应商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三级及以上消防员操作证,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拟派现场工作人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并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七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报价包含为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含相关附件、货物运输、人工、材料、机械、安装、调试、安全保险、使用培训、管理费、规费、机械进退场费用、招标代理费利润、税金、质保、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安全保险等各种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等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咨询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第一中学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0513-83391016

地址:启东市第一中学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身份证明(若有)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应证书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拟派现场工作人员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8)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1)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处必须加盖公章,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涉及报价人名称变更、资质证书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则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根据启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通告的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密切注意启东市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因防控要求的限制而延误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1年12月30日17时00分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启东市第一中学门卫处,接收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13-83391016。(注:投标文件寄达后必须于接收联系人宋主任电话确认是否收到,否则如未收到,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不论何种原因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5.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根据消防设施运行要求,为保证学校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学校师生等全体人员人身与财产的安全,对市一中消防设施进行正常维护保养。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工作实施情况良好,并得到学校认可且价格不增的基础上可续签后两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3、服务地点:启东市第一中学。

4、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缴纳方式:银行汇票、转账。履约保证金在整个服务期满后,经确认无质量、信誉等问题并办理正常交接后30日内无息返还。

5、其他约定事项:

1)因学校消防设施安装、检查大多在高空,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风险,成交供应商必须考虑各种安全因素,如发生养护工人身事故,学校一律不赔偿。

2)如发现有关系统出现故障或损坏,接到电话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维保公司在维修和保养过程中,因责任而造成系统设备损坏的,应负责全部赔偿。

3)每月必须检查学校所有消防设施,且发出整改意见。

4)学校所有消防设施必须贴上有效期标签。

5)免费更换学校各种老化、淘汰的消防设施(器材由学校采购)。

6)合同期内,应确保消防系统始终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并且确保通过消防部门对所有消防设施的年检并达到优良标准,如因未按合同正常维护,年检不符合标准,维护、复检费用应全部承担,并赔偿合同款的30%给业主单位(在本年度合同款项中扣除)。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

2.若总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付款方式:维保服务到期,且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启东市第一中学

                                     2021年12月27日

 

  • 启东市第一中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询价文件(不见面)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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