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自我防范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安全,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保护学生切身利益,特制定此责任书。
1.爱护各种安全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消防、电信设备,不得触碰配电设备。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英雄车、脱把车、并排车。不随便横穿马路、不搭乘陌生车辆,黑车和非法营运车,不接受陌生人东西。
3.学生在校园内不得骑车,不得追逐,走路靠右,自觉避让来往车辆。
4.上、下楼梯,食堂用膳,课间活动等不得拥挤、推搡、打闹、快跑、滑行。
5.不得翻越、攀爬围墙、窗台、阳台、楼梯扶手;不得出入未竣工场地。
6.擦窗、擦灯、拖地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措施。
7.体育活动要做好准备工作,活动时要注意自我保护。
8.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注意用电及化学药品的安全。
9.人走关窗、关灯、锁门,钱物等贵重物品不乱放,自己妥善保管。
10.寄宿生不得留宿他人;不得在宿舍内点明火、上蚊香;上、下床铺轻手轻脚,不得跳上跳下;不得赌博、看不健康书籍、打游戏等。
11.不得私自出走,离校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寄宿生不得夜不归宿。
12.不得接触社会闲杂人员,发现可疑现象及时报告。
各班根据责任状对学生进行考核,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学生各一份。以资查对,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启东市第一中学________班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
学 生 签 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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